全校各部门:
2022年秋季学期已进11月,请各部门关注本部门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根据实际工作,认真完成预算经费支出。
同时,为确保下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运行,请各部门做好2023年度经费预算。
特发此通知。
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请各部门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结合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制定2023年度的部门经费预算。
二、各职能部门2022年当期未完成预算项目的经费,年末清零,如下年继续实施,需重新申报。
三、各学院及直属教研部的日常业务经费,按一定比例拨款,结余留用,无需做预算。
四、各部门的日常运行经费预算需根据经费使用性质、类别等,列示预算项目明细。新增项目或需特殊说明的加备注。
五、非日常业务经费设立学校专项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经校级评审,确定可行性,论证通过。根据学校规划和使用部门资源配置的需要,形成预算项目。根据学校资金情况,列入学校综合预算。
1、教学专用设备项目报教务处;
2、大中型维修、装修项目经费报总务处;
3、行政、教师办公家具及学生桌椅等一般设备;行政机关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的项目经费报资产处;
4、除教学专用之外的电子类设备经网络中心核审,项目经费报资产处。
六、学校人员经费专项,由主管部门制定预算,报财务处,例入学校综合预算。
人事处工资、人员补助类专项;学生处本科生校奖助学金专项;研究生处硕士生奖助学金专项;学生处学生资助专项基金专项。
七、教学、生活场馆维持经费;(四)、(五)中列示的专项经费之外的其他项目经费,需经论证再由管理部门报财务处,列入学校综合专预算。
八、除以上学校常规经费预算之外,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专项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指导性指标要求的,请相关管理部门对标提出预算,并附主管部门文件,报财务处,统一考量合理安排经费。
包括思政及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网络思政建设专项;团委及社团组织活动专项;思政教师培养经费专项;思政理论课程建设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经费专项等。
九、请统一填报学年度经费预算报告表,部门预算项目和归口管理预算项目分别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业务主管校领导签批,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财务处。(第五项,归口管理项目需经论证通过后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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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财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