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经费入账流程的指南
本流程所称的经费收入是指:上级或同级单位拨入的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以下称“经费”。为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的拨入经费,保障管理部门及教师对经费使用的时效性,让教师少跑路。特发此通知,将相关手续及使用流程列示如下。
经费入账流程:
1、经费入账银行:为对入账经费统一管理,请经办人对外提供东方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官网上公示的中国银行账户信息。
2、经费入账时间:每月20日前。
3、经费入账公布时间:每月10、20日公布经费入账信息。
4、入账查询地址: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网站
(http://www.dfxy.net/cw/),进入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点击来款查询。
5、经费认领时间:当月月末前。
6、经费认领手续:
提供(1)专项资金下拨文件﹑合同或协议;(2)科研项目(横向﹑纵向)经费使用预算;(3)其他专项经费使用预算等资料;(4)登录智慧东方—印章申请—财务用印申请,申请用印,开具相应票据;(5)手续齐全,申请通过后,携带材料到主楼333会计室预约开具发票。
7﹑经费使用预算下达时间:科研经费在认领手续提交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其他专项经费合并到学校预算统一下达。
8﹑教师及管理部门在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到相关项目后,即可经费报销。
提示:
(1)科研项目(横向、纵向)经费使用预算由科研处统一下达。
(2)其他专项经费使用预算等资料,由入账经费管理部门提交。
(3)资金未到帐已预借发票,资金到账后,提交此流程无需办理第6条的(4)、(5)。
(4)当月经费无人认领,原路退回。
此流程于2023年10月20日起实行。
财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