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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东方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闫洪雨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564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广泛凝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青春力量,结合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部署和我省“四创”工作要求,现根据省赛通知,将我校第七届“东方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称“大挑”)参赛作品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可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参赛作品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对象: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都可参赛。每支参赛小队的成员不超过5人,可自行聘请不超过3人的指导教师(注意排序先后),可跨学科、学院组队(事先协商明确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学生限报1件作品不允许跨校组队。

2. 参赛推荐: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填写参赛作品推荐信(附件3)。

3. 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各学院选拔推荐至校团委的竞赛作品,须报送材料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上进行不少于5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参赛作品通过校赛选拔完成省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5)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使用AI工具代替撰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6)设立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院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审查后须签订承诺书(附件4),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作品,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同时取消该学院参评本届比赛各类评优资格。

7)本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组织委员会配套举办专项赛,其中“揭榜挂帅”专项赛引领青年学子助力破解企业、研究机构等在科技创新中面临的堵点卡点难题;“人工智能+”专项赛,鼓励中外青年学生联合组队参赛,深入探索并挖掘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潜力。具体竞赛细则待组委会后续发布,各参赛团队可提早准备,注意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道和专项赛道的评比,往届报送过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4. 申报书(附件1)填写说明:

1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选择A1A2,填写其中之一,并经所有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2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选择B1B2B3填写其中之一可根据类别和情况填写C,作品具体内容填于D表下最终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时,只选择所填表格上交,未填写的表格一律删除

3作品申报书中B1B2B3表中的作品所属领域须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A/B/C/D/E51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书中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类别须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选择A类或B类。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 参赛作品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

三、上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1. 326日—49日,各学院发起并收集参赛作品,进行审查初评。参赛学生选择相应的《作品申报书》填写(见附件1),完成参赛作品,同时填写附件2和附件3

向学院团总支提交:1)作品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电子版以“黑龙江东方学院+学院+作品分类+作品所属领域+作品名称+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例:黑龙江东方学院(机电)+科技发明制作A+机械与控制+无线无源的温度监测系统问题研究+张三;2推荐信纸质版一式1(附件3)。

2.  410日,团总支上交所有参赛材料:(1)每件作品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2)每件作品《推荐信》(附件3)纸质版13《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签字纸质版1;(4《竞赛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1(学院整体出具一份)。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201),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团委邮箱dfxytw@163.com

3. 工科学院择优上交作品至少5件,上10文科和艺术学院至少5件,上限7件(经管学院上限12件)。

四、奖励

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及指导教师奖励实施细则(修订试行)》(黑东院发[2021]40号)给予相应奖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更好的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有关支持,团总支书记为学院联系人,认真落实。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把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推荐上来。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进行审查,严格执行申报程序,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努力营造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   朱文健

联系电话:86624648(外线)   6087(内线)

 

附件:

1. 作品申报书

2. 竞赛作品汇总表

3. 参赛作品推荐信

4. 竞赛承诺书

5.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6. 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通知)关于开展第七届“东方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黑龙江省“挑战杯”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zip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