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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 “挑战杯”院内选拔赛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04浏览次数:1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广泛凝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青春力量,结合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部署和我省“四创”工作要求,现根据省赛、校赛的通知,将我院“经管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挑战杯”院内选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 本 情 况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称“大挑”)参赛作品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可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 5 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参赛作品每篇在15000 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对象:2025 6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都可参赛。每支参赛小队的成员不超过 5 人,可自行聘请不超过 3 人的指导教师(注意排序先后),可跨学科、学院组队(事先协商明确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学生限报 1 件作品,不允许跨校组队。

2. 参赛推荐:参赛作品须由 2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填写参赛作品推荐信(附件 3)。

3. 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56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学院选拔推荐至校团委的竞赛作品,报送材料前将把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EUH魅力经管”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5 -7天的公示。参赛作品通过校赛选拔完成省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5)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使用 AI 工具代替撰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6)学院作品自查环节,学院将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审查,申报个人及团队须签订承诺书(附件 4),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作品,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7)本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组织委员会配套举办专项赛,其中“揭榜挂帅”专项赛引领青年学子助力破解企业、研究机构等在科技创新中面临的堵点卡点难题;“人工智能+”专项赛,鼓励中外青年学生联合组队参赛,深入探索并挖掘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潜力。具体竞赛细则待组委会后续发布,各参赛团队可提早准备,注意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道和专项赛道的评比,往届报送过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4. 申报书(附件1)填写说明:

1)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选择 A1A2表,填写其中之一,并经所有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2)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选择 B1B2B3表,填写其中之一。可根据类别和情况填写 C 表,作品具体内容填于 D 表下。最终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时,只选择所填表格上交,未填写的表格一律删除。

3)作品申报书中 B1B2B3表中的“作品所属领域”栏,须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 A/B/C/D/E51)。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书中 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类别” 栏,须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选择 A 类或 B 类。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 参赛作品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

. 上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1326日—46日,学院发起并收集参赛作品;

47日—48日,学院评审组进行审查初评。

参赛学生选择相应的《作品申报书》填写(见附件1),完成参赛作品,同时填写附件2和附件3。 

2、向学院团总支提交:

(1)作品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黑龙江东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作品分类+作品所属领域+作品名称+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例:黑龙江东方学院(经管)+科技发明制作A+机械与控制+无线无源的温度监测系统问题研究+张三; 

(2)《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推荐信纸质版一式 1份(附件3);

(4)《竞赛承诺书》纸质版一式1 份(附件4)。

纸质版交至主楼B510,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dfjgtzz@163.com

四.奖        励

1、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黑东院发[2021]40 号)给予相应奖励。 

2、按照参赛人数的10%20%30%遴选学院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5—10件作品参加校内选拔。

附          件

附件1:作品申报书.doc附件2:竞赛作品汇总表.xls附件3:参赛作品推荐信(模板).doc附件4:竞赛承诺书.doc附件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pdf附件6:参赛作品评分标准.pdf附件7:关于开展第七届“东方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黑龙江省“挑战杯”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