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0浏览次数:247

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要求,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使之和择业时有更强的竞争能力。我院开设若干辅修专业,使学习良好的学生在主修专业的同时,进行辅修专业学习。

一、辅修专业的设置及学时

1、辅修专业设置:首批设置的辅修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日语、朝鲜语、会计电算化、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市场营销等专业,每个专业收80人,额满为止。

2、学时:每个专业开设6门课程,约300学时,18学分。

3、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见附表。

二、辅修专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与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本科学生前三个学期主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5

2、报名时间:第四学期第十七周左右,即每年六月中、下旬。

3、录取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经学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取得辅修专业学习资格。

三、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及学生管理方法

1、修读时间:第五、六、七学期业余时间。

2、学生管理方法:

1)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开课一周后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退学及改修其他辅修专业;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辅修专业的学习。

①主修专业在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经补考后成绩不及格;

②辅修专业在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经补考后成绩不及格。

3、修满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且成绩合格者,发给黑龙江东方学院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辅修专业所学课程作为选修课程记入学分。

辅修专业的考核,按主修专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