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和《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东方校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定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学费按如下标准收费,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5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1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4-06-21浏览次数:1129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和《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东方校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定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学费按如下标准收费,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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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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