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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73

各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五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报请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决定筹备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和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团员青年思想引领、成才服务和团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高扬理想主义,心系广大青年,锐意开拓进取,勇于自我革命,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中挺膺担当、团结奋斗

二、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拟定于2024年5月18日(周六)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会议地点在学生活动中心养正讲堂。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团省委和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届委员会。

四、时间安排

(一)3月29日——5月12日,大会筹备阶段。

各学院4月20日前召开团代会完成换届工作,并选举产生本单位出席学校第六次团代会的代表,酝酿提名第六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5月13日——5月17日,预备会议阶段。

(三)5月18日,正式会议阶段。

五、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截止到2024年3月,我校共有共青团员8677人,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大会拟定代表270人,代表构成按照团员人数的分布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代表人选应是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另外,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法:根据各基层单位团员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团总支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团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六、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人(候选人25人,差额4人),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候选人11人,差额2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3-4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3人,兼职中含学生1-2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要由校团委专兼职团干部、学院团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学生代表等组成。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办法组织进行。上届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需要,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核批准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团委会选举。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七、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六次团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并下设4个工作组,全面负责团代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任:张  

副主任:朱文健  王彦斌

  员:李龙珠  侯中一  解彤彤        

郭海明  王雪白  丁美琦  单百灵  赵欣宇

          

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4个工作组:

(一)材料组

  长:  

  员:王雪白  丁美琦

职责任务:

1.起草团代会工作报告;

2.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有关实施方案和意见;

3.起草领导及与会嘉宾在预备及正式会议上的讲话、贺词;

4.负责大会所有文件、材料的编印、保管、分发;

5.起草工作报告决议、大会主持词;

6.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二)组织组

长:朱文健

  员:王彦斌  解彤彤    

职责任务:

1.起草召开团代会的请示,印发召开团代会的通知;

2.起草团代会选举办法;

3.组织、指导各团总支选举代表;

4.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团长建议名单;起草大会领导机构名单;

5.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编制代表名册;

6.负责组织团委委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及考察工作;起草向上级组织的有关报告;

7.编制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册,起草有关说明;

8.起草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9.设计、印制选票;

10.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三)宣传组

长:张  

  员:侯中一  郭海明  单百灵  赵欣宇

职责任务:

1.负责舆论宣传和校园气氛的营造,负责会议前、后和会议期间所有新闻宣传材料;

2.组织团委和各单位制作宣传展板、布置宣传橱窗等;

3.联系校内外媒体对团代会进行宣传报道;

4.负责会标及宣传标语的制作、布置;

5.负责大会摄影、摄像及领导与代表合影事宜;

6.向兄弟单位印发邀请函,统计贺信、贺电并制作展板展示;

7.制作《共青团宣传画册》、宣传片等宣传资料;

8.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四)会务组

长:李龙珠

  员:杨              

职责任务:

1.负责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注意事项等总体协调,编印会议手册。

2.负责会议期间经费预算;

3.拟定列席代表、嘉宾建议名单。负责制作代表证件:代表证、列席代表证、特邀代表证、主席团证、监票人员证、计票人员证、工作人员证等;

4.负责会场的布置,安排会场座次,准备选举所需各种表单和工具;

5.安排会议车辆,接待会议嘉宾,印制签到册,会议用餐等有关会务工作;

6.负责落实开会所需音乐、团徽、团旗;

7.准备会议所需物品(笔记本、笔、文件袋等);

8.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筹备和召开第六次团代会,是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黑龙江东方学院共青团建设发展历史上的大事。校团委要求全校各基层组织要深入作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向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宣讲开好这次大会的重大意义,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筹备工作,确保团代会的顺利召开。

 

 

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