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姿彤,女,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业2024级学生。该生自2021年入学以来,因长期旷课、挂科已自动降级三次,降级后该生没有悔改之意,经二级学院确认自2022年10 月至今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中“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80学时仍继续旷课不悔改者或连续旷课两周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该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6653602。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