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6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网站访问高峰,错峰填报。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一致,考生应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五、考生应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在哈尔滨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点(代码为2319)。
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八、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九、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十、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专项计划志愿和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十一、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并申请。
十二、考生应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地区网上确认截止时间,黑龙江省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建议考生避免在确认截止当日提交审核材料,以防因审核未通过而缺乏补充材料的准备时间。
十三、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四、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向他人透露,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受损。
十六、考生在初试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七、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了解有关报考工作安排,涉及报名考试事项,可咨询以上相关单位,涉及报名网络技术服务问题,可咨询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十八、本招生年度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详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