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营造优良的育人氛围,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东方校发〔2024〕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各培养单位初评、公示、研究生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研究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
受理电话:85963915;地点:主楼A713。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27日
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xlsx
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