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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柯柏玲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2647


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资助项目的结题率,使省科学基金更好发挥促进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712号),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根据《计划任务书》要求计划鉴定(验收)时间为202371日(含)之前的项目,须在730日前完成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1.科技报告

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点击“完成签订合同”,然后点击“合同管理”下“科技报告”,选择“添加科技报告”,填写科技报告(最终报告)后提交等待审核。(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提交验收申请)

2.验收申请

科技报告审核完毕后,点击“合同管理”下“项目验收”,选择“发起系统内合同验收”,进入验收申请表详细填报页面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核(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中承诺的结题标准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论文、论文检索证明、专利、培养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黑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操作说明书》(附件1)。

3.成果登记

合同验收完成后,请进行成果登记。点击“合同管理”下“项目验收”,选择“待上报成果登记”,按照要求完成成果登记。

4.电子签章

成果登记完成后,进入电子印章流程,具体流程请参考《关于启用黑龙江省科技厅项目验收专用章的通知》中“电子印章操作流程”(附件2)。加盖电子印章的材料与省科技厅实物印章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电子签章完成后,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完成。

三、变更填报流程

如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合同变更申请”模块提交变更申请,须在730日前完成变更。

四、注意事项

1.黑龙江省科技厅自2021年起启用“黑龙江省科技厅项目验收专用章”电子印章,项目负责人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结题用印。

2.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均应标注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号,且只能标注一个省科学基金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验收的成果。

3.请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项目结题率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申请指标的重要依据。省科技厅将定期公布无故拖延2年以上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对超过结题时间2年以上结题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再受理基金申报;对中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及时提交验收、变更申请,不接受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省基金办将不再受理其基金项目申报,并建议省科技厅其他部门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4.科技报告由依托单位、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依次审核通过;若报告被退回,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5.验收申请由依托单位、省科技厅创新基地管理与基础研究处和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依次审核通过,若报告被退回,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五、对违反基金管理规定项目的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验收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还未结题验收且没有提交终止申请的项目,省科技厅将按照《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1.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7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如因逾期系统关闭导致无法完成结题验收,后果自负。

2.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依据计划任务书签订的相关条款,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3.以项目负责人或研究骨干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作,作为验收标准。

4.要求上传的合同书为签字盖章版本的计划任务书。

5.SCIEI检索的论文须上传全文,并附检索证明。

6.注意同一研究成果不能标注1个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

7.项目执行期前申请的专利不能作为项目指标。

8.必须上传《项目验收工作报告》,报告要叙述具体研究内容、目标、工作进行的过程和取得的结论,要有研究的过程和数据图表。

9.专项经费支出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10.验收完成后,不必上交纸质版材料,请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绩效评价(验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11.其他不明事宜,请向学校科学研究处咨询。

七、填报咨询

1.技术咨询:0451-82651341

2.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网址:

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

3.业务咨询:

1)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联系电话:0451-51920669

2)省科技厅创新基地管理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3)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0451-82628379

4)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0451-82628025

5)学校科学研究处

联系人:武鹤、郑伟

联系电话:0451-86651595(内线6084)、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306室、305

 

附件:

1.黑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操作说明书

2.电子印章操作流程

3.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科学研究处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