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学院委员会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东方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近几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政治责任和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团改革和学校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改革,树立聚焦主责主业的强烈意识,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团,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领各级团组织加强学风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建功新时代,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几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形成了具有东方特色的“突出核心任务、强化五育并举”的共青团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了“四节三月两季一堂”的工作体系和格局,在线上引领、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中成绩显著。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全面推动东方共青团事业的新发展。


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具体工作职责:

1. 制定学校共青团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2. 负责全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负责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使用;负责团校工作。

3. 负责全校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协同各学院党总支做好团干部的配备、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

4. 负责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青马工程培训”。

5. 负责团内表彰、奖励和处分工作。

6. 负责团的校内外宣传工作;负责“智慧团建”、“青年之声”等共青团网络系统建设、管理、维护。

7. 配合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强化第二课堂教育。

8. 指导校、院两级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团属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9. 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教研室工作;协助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活动。

10. 负责养正讲堂的管理、使用、安全、维护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