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东方校发[2025]18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研究生处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现公示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处反映。联系电话:85963915。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1月9日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东方校发[2025]18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研究生处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现公示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处反映。联系电话:85963915。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