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区返校师生有关管理要求,对出差去疫情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和返校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原则上不批准去疫情风险区出差,确因公急需出差的,按照干部教师管理权限申请,并报人事处请示校长批准。
二、因私事必需去疫情风险区的,除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外,返校必须提前向人事处报备,未经允许不能擅自回学校上班、上课。
三、毕业生的全部教学任务已经完成,已没有统一安排必须到校的学习任务,现已在疫情风险区的或近期有疫情风险区活动史的(不分级别)一律不得返校,特别需要返校的在启程前申请获准。个别需要补充答辩的,由教务部门和所在学部安排网上答辩。
四、在校生如有重大私人事项,如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需要去疫情风险区的,出行前必须严格审定是否给假,返校必须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回学校。非去疫情风险区出行请假严格掌握。
五、目前已经在疫情风险区的师生(毕业生除外),教职工返校前向人事处报备,落地向所在居民委报告,未解除健康管理等管控前不得到校,因公出差的按公假处理,因私的按事假处理;在校学生返校应提前向所在学部并报学务处同意,落地立即由所在学部或学校组织做核算检测,根据所去地区疫情等级按照要求采取管理措施。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