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应运而生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于1992年发起创办,是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后第一所民办高校。20236月,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学校发展历程中,诸多重要节点见证了实力的提升。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学校于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获评2024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

学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办学原则,弘扬“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将“五育并举”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立足龙江,紧密贴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作为核心使命,办学至今,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 6 万余名综合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秉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理念,积极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生态圈。不断拓展与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与飞鹤乳业、马迭尔集团联合成立现代产业学院。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数字化工业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在数字化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实习就业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为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资源与实践机会。学校现设有46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省重点建设学科、国家级一流课程 1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 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 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5 门和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4 门。近三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项、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4 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奖 30 余项。

学校2023年获批“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2024年获批“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荣获“第六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特等奖”、202410月获“首届全省民办学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20251月荣获“全省高校党建与业务融合优秀案例”、获评“第14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优秀办学案例”;20254月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20255月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我校学生梁博先后荣获2023年度“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在武书连2025中国民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列黑龙江省民办大学榜首;在阳光高考网公布的主要省份民办本科院校学生满意度排名中蝉联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首位。

学校积极探索开放办学新路径,响应教育部“中德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行动计划”,加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国际联盟,搭建跨国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平台。同时,拓宽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美国、荷兰、法国等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的34所高校及科研机构携手合作,为学生提供国际化学习渠道和广阔发展空间。      

学校作为全国首批老年大学建设试点单位和国家老年大学共建单位,成立黑龙江东方学院东方老年大学,探索出独具特色的老年教育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以周边央企为纽带,精准对接高端人群需求,提供优质的公益性老年教育服务,为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贡献力量。

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学校将聚焦“教育强国-民办高校何为”“教育强省-东方学院何为”的时代命题,充分发挥“公有”“民办”的双重体制机制优势,矢志不渝地以建设高水平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为目标,为教育强省建设和龙江振兴发展持续贡献“东方力量”。(数据截至202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