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为境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人才,其中,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实践技能。
3.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学术造诣,并取得较好的创新性学术研究成果。
4.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及从事的研究方向与我校设置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薪酬待遇
1.入职后即享受副教授职称相关待遇及年终绩效津贴。
2.博士人才津贴每月8000元或提供校内三屋一厨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为123 ㎡)免费住房1套(5年服务期满归属个人)。
3.博士人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自然科学5-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提出拟完成的科研目标和任务。科研启动基金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拨付。
4.缴纳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5.高额绩效奖金、节日福利、餐补、采暖津贴、免费班车、健康体检。
6.引进博士人才配偶根据自身条件以及学校工作岗位需要,可适当安排工作。
7.单身教工可提供住宿条件。
8.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
联系方式
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主要科研成果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fxyrsc@126.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和附件的压缩包标题格式为“应聘博士研究生+姓名”)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5:30)
学校网址:www.hlje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