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我校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举行银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宋卓、行政事业机构部总经理张奕,平房支行行长李春光、副行长胥东方、公司金融部主任杨缘缘、个人金融部主任王书全,友协大街支行行长马欣,我校校长徐梅、校长助理张丽华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仪式由我校党委书记黄冬艳主持。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校史专题宣传片《德耀东方》。

徐梅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及基本情况,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目标介绍了学校在办学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办学成就。她指出,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不遗余力推动产教融合与银校合作,为地方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力和企业智慧,更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优质周到服务,彰显了国有大行的使命担当与社会责任。她对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平房支行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期待双方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在人才培养、就业培训、产教融合等方面深度合作,互利共赢,切实将合作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动力,共同为东北振兴和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宋卓对我校的办学实力与责任担当给予高度赞誉,对老一辈教育家开创学校基业、坚守教育初心的精神深感敬佩。他强调,双方已建立坚实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学校日常资金清算、党团工会账户管理、学生补助发放等领域持续提供服务,未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牢记金融的政治属性与人民属性,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聚焦数字化人才培养、产学研融合等重点方向,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期待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深化银校合作关系,为学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为金融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树立新标杆。

张丽华、李春光代表双方共同签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银校合作框架协议》。